台新銀行‧太陽專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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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2小時停車免費

活動期間:98/04/15~98/12/31
當期帳單台新銀行太陽御璽卡新增消費滿NT$8,000(含)以上或當月與前二期帳單太陽御璽卡新增消費累計滿NT$30,000(含)以上,則自「當月帳單結帳日後二天」至「次月結帳日後一天」,享中興嘟嘟房或台灣聯通雙停車場,每天2小時免費停車權益。(台灣聯通停車場自98年6月1日起提供使用)

注意事項:
1.本優惠限太陽御璽卡會員使用,正、附卡權益分開計算。
2.第三小時以後之停車費用,以選擇停放之停車場站現場公告為準,並請會員自行以現金支付給該停車場站服務人員。
3.太陽御璽卡會員之信用卡如有下列情形者,本行將暫停會員使用本项停車優惠之權益:強制停用、偽冒停用、申請停用(不含本行主動通知卡片到期不續卡與客戶主動通知本行卡片到期不續卡)或有遲繳記錄。
4.太陽御璽卡會員使用停車優惠時,無論是否同時持有多張白金卡,每人每天限使用本停車優惠二小時為限,每次限停一輛車,正、附卡不可合併一次使用,亦不得與其他優惠辦法共用。
5.太陽御璽卡會員於中興嘟嘟房停放車輛期間,如遇有關車輛停放所衍生之相關問題與爭議,依據其停車場之管理規範辦理,與本行無涉,相關規範辦法請詳見各停車場站公告之內容。
6.中興嘟嘟房停車場站僅供車輛停放,不負保管之責;如停車期間遇車輛安全之相關問題或疑義時,由停車場依相關法令處理,與本行無涉。
7.中興嘟嘟房各停車場站之停車位有限,停滿為止,不另行公告。
8.中興嘟嘟房屬加盟形式經營之連鎖停車場,停車場數偶有增減,提供本行白金卡會員享有臨時停車優惠之停車場站明細,請以中興嘟嘟房之公告為準,歡迎至嘟嘟房網站(www.dodohome.com.tw)查詢,或電洽嘟嘟房服務專線:(02)2596-3289。
9.詳細權益內容以台新銀行網站公布為準,本行信用卡網址為www.taishinbank.com.tw/personal/card/。
11. 台新銀行保留變更及終止本權益之權利。

 

本國機場貴賓室

活動期間:98/04/15~98/12/31
以太陽御璽卡支付全額國際機票或八成國外旅遊團費,享免費使用台灣桃園及高雄小港國際機場之摩爾貴賓室。

注意事項:
1.為維持貴賓室品質,貴賓室人員可能視貴賓室之實際使用狀況,而限制進入貴賓室的人數,貴賓室提供之設施、營業時間、攜伴人數、相關限制級免費服務項目若有變動,悉依現場所示為準。
2.倘持卡人、同行貴賓與特約貴賓室間,因使用貴賓室服務所生之任何糾紛皆與本行無涉。
3.持卡人和同行貴賓皆須遵守特約貴賓室之相關規定,本行不負責持卡人或同行貴賓因未遵守使用規定而被拒絕進入之損失。
4.若持卡人之台新銀行白金卡因故停用或到期未獲台新銀行續發白金卡時,將無法繼續使用本服務,倘持卡人(包括任何與持卡人同行貴賓)使用失效之白金卡使用本服務時,應由持卡人自行支付貴賓室之費用。
6.台新銀行保留變更、終止及同意持卡人參加本活動之權利。

 

國際機場停車

活動期間:98/04/15~98/12/31
以太陽御璽卡支付全額國際機票或八成國外旅遊團費,享免費於國際機場旁之中興嘟嘟房、連勝及大鵬停車場停車,全年不限次數,每次最多10天。

注意事項:
1.台新銀行特約停車場包括︰中興嘟嘟房中正旗艦站、大鵬國際停車場、連勝停車場。
2.使用免費停車優惠,如未進線本行客服預約、預約失敗或進線預約成功未攜帶信用卡等,而自
 行前往停車場停車,則須自行支付該次出國停車費用,事後亦不得申請折扣退款。
3.使用免費停車優惠,如經本行事後檢核發現未以本行太陽御璽卡支付團費或機票,本行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向客戶收取當次出國停車之停車費用。
4.以上優惠僅限信用卡本人出國停車使用,每次預約限停一台車輛,且均不得與其他優惠辦法合
 併使用。
5.正附卡人分開計算。
6.詳細活動辦法以台新銀行網站公布為準。
7.台新銀行保留變更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持卡人出國停車使用須知︰
1.使用出國免費停車優惠於回國取車時,須出示台新銀行太陽御璽卡及出國證明文件(限:護照、機票或登機證),若未能提供以上文件,必須依各停車場收費標準付費。
2.使用機場外圍停車場,請務必於停車時及取車時與服務人員共同檢視您的車況,包括車輛的外觀及里程數,車輛於離場後不得再申請理賠。
3.欲使用出國停車服務優惠,請自行將車內貴重物品帶離停車場,或交由櫃台人員清點後代為保管。
4.自行停車者,請務必要求服務人員陪同,並自行保管車輛鑰匙。
5.停車場僅供停車,不負保管之責;如停車期間遇有關車輛安全之問題與疑義,停車場依相關法令處理,與本行無涉。
6.台新銀行僅提供出國免費停車服務優惠,停車期間如遇有關車輛停放所衍生之相關問題與爭議,依據停車場管理規範辦理,與本行無涉。規範辦法請詳見各停車場現場。
7.各停車場之停車位有限,停滿為止,不另行公告。

 

現金回饋

活動期間:98/04/15~98/12/31
當期帳單太陽御璽卡新增消費滿NT$8,000(含)以上,行動類消費享1%、一般類享0.3%現金回饋,NT$8,000以下,行動類消費享0.5%、一般類享0.3%現金回饋,當期消費當期回饋,每月上限NT$1,000!

1.太陽御璽卡回饋金計算方式,採級距式現金回饋,回饋方式如上所述。
2.現金回饋方式:以「當期消費金額」決定「當期回饋比率」,並於「當期新增消費」作折抵,每期最高NT$1,000。
3.如當期行動類別及其他項目回饋金合計後超過上限NT$1,000時,則以行動類別為回饋優先。
4.行動消費類別:包括加油、汽車維修保養、高鐵、電信。
5.行動類別消費定義如下:
加油:指以信用卡支付加油站加油之消費(不限油站,不限金額)。
汽車維修保養:指以信用卡支付包括汽車維修(零件供應),美容或保養等汽車相關服務。
高鐵:指以信用卡支付之高鐵交通費用。
電信業者:指以信用卡支付之電信業者相關費用,包括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中華電信、大眾電信、威寶電信…等。
6.其他項目消費:除行動消費類別、保險費用外,列為其他項目消費。
7.當期新增消費類別依據特店向收單機構登錄之特店代號為分類基準,倘因特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店代號與其營業項目不相符者,本行仍以特店代號區分消費類別。
8.當期帳單新增消費,依本行設定之消費門檻,區分各回饋率。
9.當期帳單新增行動類別消費金額x行動類別消費回饋率=行動類別消費回饋金。
10.當期帳單新增其他項目消費金額x其他項目消費回饋率=其他項目回饋金。
11.行動類別消費回饋金+其他項目回饋金=當月回饋金(上限NT$1,000)。
12.當期新增消費金額以「入帳日」為基準,若入帳日在結帳日當日,則當筆消費金額將併入次月之回饋計算(註:分期交易以每期分期金之入帳日及入帳金額計算,非以分期付款當時交易日期及交易總額為準。)
13.新增消費係指一般消費,一般刷卡消費均可累積,正、附卡持卡人之消費合併計算。
14.但下列項目除外:學費、公用事業代繳費用、預借現金、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預借現金分期金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代償金額、個人綜合所得稅、所得稅分期付款期金、所得稅分期付款手續費、查核定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燃料稅等)、違約金、循環信用利息、基金交易、基金手續費、信用卡年費及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等。
15.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本行得逕行調整扣回。
16.本活動之回饋金以實際回饋於信用卡帳單為準,回饋金僅限折抵刷卡消費,持卡人不得請求退還、折抵現金或更換其他商品。
17.持卡人於本活動回饋金入帳之前,若有發生退款、遲繳、停卡或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即自動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本行不另行通知。

 

保費1%現金回饋

活動期間:98/04/15~98/12/31
只要您以太陽御璽卡刷卡繳交保費,不論是壽險還是產險,都可享有保費1%的回饋,讓您獲得保障又賺得保費,一舉雙得!
【註1】保費1%回饋須視投保之保險公司是否接受以台新銀行太陽御璽卡支付保費。
【註2】保費已享現金回饋,故不再提供一般類0.3%回饋。



台新銀行太陽品牌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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