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託卡友‧至全台新光三越百貨‧回饋4%~6%禮券





※注意事項:

1.本活動適用中國信託所有信用卡,但Visa金融卡、簽帳儲值卡不適用。

2.本活動之商品禮券回饋、累積消費金額及分期單筆金額以新臺幣計。

3.本活動之商品禮券回饋,累積消費金額僅計算消費日在2010/1/22~3/7之新光三越店內消費(含退貨交易),不含新光影城及新光三越網購消費;如為分期付款交易,以活動期間該筆分期付款刷卡交易之總額計算。

4.正、附卡消費分開計算,如同持有多卡,每卡消費金額分開累計不可合併。

5.回饋之商品禮券以百元計,未滿百元自動去尾數,每卡最高回饋上限為5萬元商品禮券。

6.活動結束後,本行將於2010年3月底陸續寄發兌換通知函予正卡持卡人(正附卡符合資格者之兌換通知函將統一寄予正卡持卡人),持卡人需憑兌換通知函進行兌換,商品禮券兌換期間為2010/4/12~2010/5/9(逾期恕不受理兌換,未於規定期限內前兌換者,視同自行放棄領獎權益),兌換地點為全台新光三越百貨,商品禮券使用期限至2010/7/31,詳細內容請參見新光三越店內之最新公告。

7.活動前之消費,若於活動期間刷退重刷,則視為原同筆消費之重複交易行為,故不得納入此活動範圍計算;兌換商品禮券前或已兌換商品禮券後,致累積未達約定回饋門檻者,新光三越百貨與各指定發卡銀行皆有權重新計算兌換資格或要求其返還所溢領之商品禮券或返還等值現金。

8.活動詳細內容請參見本行最新公告或新光三越店內公告,中國信託保留變更、終止本活動暨其內容之權利,並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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