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銀行信用卡,震旦通訊新機上市,分期點數加倍送


活動期間

99年4月10日~ 99年6月30日

 

好康優惠

台新信用卡持卡人(含持慶豐銀行信用卡持卡人)於活動期間至震旦通訊營業地點,使用台新銀行信用 卡(含慶豐銀行信用卡)刷卡消費並搭配震旦通訊指定之資費專案且當日每筆金額達NT$ 6,000(含)以上者,可享12期分期付款零分期手續費之優惠; 當日每筆金額達NT$18,000(含)以上者,可享18期分期付款零分期手續費之優惠; 當日每筆金額達NT$24,000(含)以上者,可享24期分期付款零分期手續費之優惠。


以上分期(限12/18/24期)並可獲得紅利點數2倍送 (含原來1倍),活動回饋上限為2,000點(正、附卡合併計算)。

 

注意事項:

1、本活動適用對象為台新銀行信用卡及慶豐銀行信用卡持卡人(下稱持卡人),但台新銀行美國運通卡及VISA金融卡除外。

2、本活動所稱「每筆消費」,係指持卡人於該活動期間內至震旦通訊營業地點單日以台新信用卡及慶豐銀行信用卡實際刷卡消費之累計款項。本活動僅適用12期 /18期/24期分期付款。

3、幸福加值卡既有2倍紅利點數之權益者,台新銀行將以最優之紅利活動為計算基準。若玫瑰卡友已參加【紅利3倍,美麗寵愛二選一】之活動時,將以最優之紅 利活動為計算基準。若僅持有白金商務卡、太陽卡、鈦金卡及加油卡等無紅利點數權益者,如符合本活動回饋資格,其可獲得之紅利點數將轉換為現金回饋(即以紅 利點數1點=0.06元計算,並以1元為單位,不足1元一律以四捨五入計);僅持有GreenLife卡者,持卡人將可獲得綠能點數。

4、本活動紅利將於活動結束後,預計於99年8月份(實際以台新銀行作業時間為準)回饋於信用卡正卡人帳戶。

5、倘持卡人因簽帳爭議而暫停付款或因其他原因致須退還消費款項或所持信用卡有停卡、掛失不補發、不續卡、遲繳、欠款或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 者,即自動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

6、台新銀行保留審核持卡人參加活動與否及變更活動內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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