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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富邦‧ A Money白金卡

台北富邦-b.jpg

 

一般消費金額回饋方式

A money 回饋金計算調整方式,採分段式回饋。

1.當月帳單新增消費總金額,依台北富邦設定之各回饋級距金額,區分為各階段回饋比例之級距。

2.當月帳單新增消費之各階段消費金額x各級距回饋比例=當月各級距回饋金。

3.當月各級距回饋金加總=次月最高可回饋金額。

4.分段式回饋金額及比例,舉例如下:  以當月新增消費新台幣12萬元為例

 

註:

1.新增消費係指一般消費。所謂「一般消費」不包含保費、電子化政府多元付費共通作業平台繳費、公用事業費用代扣繳、學雜費、各項公路監理資費、路邊停車費自動扣繳、NCCNET梅花便利商店信用卡小額支付之交易、預借現金本金、分期金、代償、個人綜合所得稅、基金申購、所得稅分期付款、查核定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等)、循環信用利息、違約金、信用卡年費及其他一般信用卡有關手續費用(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帳單手續費、預借現金手續費、「分期金」手續費、「所得稅分期付款」手續費、基金手續費及其他手續費等)及經本行宣告不適用之項目。

2.「當月帳單新增消費總金額」視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請款,收單機構為本行負擔墊款義務,並登錄於本行帳上之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恕無法累計。
※ 入帳日以本行當月結帳帳單為準,與持卡人至商店刷付款項之日非直接關係。
※ 若入帳日在結帳日當天,則當筆消費金額將列於次月帳單。
※ 持卡人結帳日將註明於卡片核發之貼卡單上。
※ 結帳日及入帳日之相關說明請參考本行約定條款。

3.一般消費回饋金與保費回饋金合併計算,每年最高回饋1萬。


刷同樣保費,回饋就是比別人多!

◆ 保費回饋金計算方式:

當月帳單新增保費消費總金額決定回饋比例

當月帳單新增保費消費總金額×當月保費回饋比例=次月保費回饋金

 

◆ 注意事項:

1.「當月新增保費消費總金額」視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請款,收單機構為本行負擔墊款義務,並登錄於台北富邦帳上之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恕無法累計。

★ 入帳日以台北富邦當月結帳帳單為準,與持卡人至商店刷付款項之日非直接關係。
★ 若入帳日在結帳當天,則當筆消費金額將列於次月帳單。
★ 持卡人結帳日將在註明於卡片核發之貼卡單上。
★ 結帳日及入帳日之相關說明請參考本行約定條款。

2.年度回饋上限維持1萬元,與其他一般消費回饋金合併計算。

3.一般消費與保費消費分開累積計算回饋比例,如5月帳單新增消費為10.5萬(一般消費為6萬元、保費消費為4.5萬元),則6月回饋金為840元【390元(6萬採分段式回饋)+450元(4.5萬*1%)】

 

 

◆ 每月回饋金折抵方式

每月回饋金直接折抵下期帳單A money白金卡新增消費總金額10%,且實際回饋金額不得超過上期回饋總金額,當月未抵扣完畢之回饋金即歸零。年度回饋金累積以實際抵扣金額為主。

案例說明:

97/5帳單新增消費15萬元,採分段式回饋,回饋金為3,690元,則97/6回饋上限為3,690元,持卡人97/6新增消費須大於36,900元,才能完全折抵回饋金3,690元,若新增消費為20,000元,僅折抵2,000元,其餘1,690回饋金即歸零。
當年度回饋金累積金額則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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